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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露峰第三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一、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片区内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露峰叶茂社区叶茂村,曹堂村,曹庄村3个自然村及周边区域。

三、划片招生材料初审

8月9日进行招生材料初审。初审时,家长与学生需佩戴口罩,扫学校场所码,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复印并上交学校(每人准备档案袋1个,封面标注学生姓名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原件现场退回。家长还需填报《承诺书》、《小学划片招生材料初审表》,相关材料学校留存。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8月9日1天审完,过期不侯。

初审需提供材料:

(一)、具有叶茂村户口的。只需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原件进行审核,相关复印件上交学校。

(二)、非叶茂村户口需提供

       1.户口本(本人及父母)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学生父母)

3.营业执照(辖区内经商的

4.近三个月的水电缴费条。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复印件上交学校。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

8月13日—15日:资格审查。

对一年级就近入学学生学生建立档案(“一人一档”):成立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重点是小产权房、租房户,写出调查报告,签字、留存),审查录取资格,确认招生学生的就读资格。

8月16日—19日:进行招生资格复查,锁定招生学生的就读资格和招生计划数。

8月20日—21日:录取。

                                  鲁山县露峰第三小学   

 2022.8.6              

 

家长初审需提供材料清单

一、具有叶茂村户籍的居民子女需提供:

户口本。

二、非叶茂村户籍,具有片区内房产的居民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身份证原件。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或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原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仅限本人子女入学使用);二手房要提供房管局的过户手续或司法部门提供的公证书原件。购房以入住为准,在建房的票据不能使用。属于小产权房、集体房产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应出具住房长期居住的真实凭据原件(如宅基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房款缴费凭据、购房合同、水费电费或燃气费缴费凭证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对城区住房拆迁的学生家庭住址认定,按拆迁协议指定的地址为准。

3.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条。

三、非叶茂村户籍,片区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子女需提供:

(一)片区内个体工商户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仅限本人子女入学使用)。

3.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4.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条。

(二)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和父母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

3.务工合同及半年工资证明。

4.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5.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条。

(三)片区内其他人员子女:

提供其实际能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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