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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实验学校关于收缴2023年春季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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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标准:
年级/项目 | 学费 | 住宿费 | 餐费 | 合计 | 备注 |
一至三年级 | 3000 | 500 | 800 | 4300 | |
四至五年级 | 3000 | 500 | 1000 | 4500 | |
七至八年级 | 3800 | 500 | 1000 | 5300 | |
九年级 | 4200 | 500 | 1000 | 5700 | 在校时间较七八年级稍长 |
二、收缴方式和要求:
1、学部先到财务室签字领取收据单,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室、第二联给学生家长、第三联班主任保存)。
2、班主任通知家长将预缴金打到学校指定账户上,家长把交款截图发给班主任(打款时一定要备注班级和学生姓名,且截图上显示班级和学生姓名),班主任以截图为准开具收据条,班主任将截图汇总打印出来后,再与财务室对账。
3、家长也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把预交金转给班主任,班主任再转给财务室。
4、班主任开具收据时必须书写年月日、学生班级及学生姓名,系付栏写明“学费”。大小写要规范写(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元、整)。
三、优惠办法:
1、本校教师子女(以户口本为准并带上复印件)来我校就读者学费减免一半;
2、十街的三、四、五组居民子女来我校就读者,减免学费1000元(由陈校长审核批准)。
3、某生若同时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则只享受最高的一项优惠政策。
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县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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