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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行政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一、行政值班职责

1、检查记录教师、班主任到班、上课及教学辅导情况。

2、检查各班卫生状况及学校公物、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的完好及安全隐患情况。

3、加强巡视,特别是早上学生起床晚上就寝课间操、下午课外活动及早、中、晚三餐时间,检查学生违纪、违规情况。如:学生在校园追逐打闹、打骂、乱折乱踩花木、乱扔纸屑杂物、乱倒饭菜等,杜绝事故苗头,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检查记录升国旗、课间操时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及时发现并记录和表彰好人好事及执行校规校纪好的班级和个人。

6值班人员要佩戴标志,及时填写值班日志,并于次日上午在公告栏中公布检查情况。

7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在每天早上8:30交接班,按时上岗,不准擅自脱岗、空岗,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二、行政值班检查内容

1、检查各班上课情况、学生纪律、教室卫生。下课后,查各班门、窗、灯是否关闭,教室门是否落锁。

2、宿舍:早上起床时,检查各宿舍值班员是否及时督促学生起床;学生有无违纪情况。晚上就寝时,检查各宿舍值班员是否及时到位。熄灯后的学生纪律,重点检查学生交接清点人数情况。

3、检查医务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门卫、巡逻等值班人员到岗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学生到校后一律由家长签到离校登记。

2、对校园内追逐打闹、乱扔杂物和纸屑、乱扔塑料包装袋、乱倒饭菜等违纪现象,根据对违纪学生处分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3各行政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责,对不严格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要严肃批评。

4、课间操时,值班人员要到场检查学生、教师做操。

5、行政值班人员因事需要调整值班时间,要报告校长及时做出调整,确保每天有人值班否则按缺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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