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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101/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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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大财务管理力度,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定如下:
一、学校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要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校长和报账员不能兼任,教职工50名以下的为5名,50-100名教职工的为7名,100名以上的为9名)学校需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合理性、及时性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取得的支付凭证应是合法的、真实的、有效的凭证(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票据要素应齐全。收款与出具票据的单位要一致,购物票据与所购物品应完全相符,未列清物名的发票要附上清单。
2、维修等工程完工后应取得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办理报销时,要附上合同、验收单、政府采购审批单及经办人和校长签名。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由经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
4、自制原始凭证要有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签名,制单和签名一律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在规定的地方。
5、原始票据的报销以及时性为原则。原始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必须与事件发生时间一致,其入帐的时间也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如因公到外地出差,出差归来一个月内必须凭真实有效的票据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审核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项目填列是否齐全:经办人、负责人、理财小组、校长是否按规定签字;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相等,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7、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据作如下处理
(1)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错误的,必须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报销。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其它报销凭证不按规定填写的应退回补填或重填。
(二)聘任廉政监督员。学校要按照德才兼备,公正廉洁的原则,选取1名廉政监督员,在财务列支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财务行为,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签字规定
1、学校所有票据均需校长审核签字,同时有学校理财小组审核签字,需提前报局直办审查并备案。禁止大额支出“化整为零”变相规避向局直办审查、备案。
2、大额支出报备流程。
凡涉及单笔5000元以上支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确定,由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同时报局直办备案,并做好“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及相关事宜。
四、学校财务支出的审核要求
(一)津贴补贴、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统发以外发放的津贴补贴、临时补发的人员工资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一补资金)等费用,审核是否有发放名册,发放名册与
报账数额是否一致,是否有单位审批人审核签字,是否有领款人签字。
(二)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审核原始单据是否为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如遇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等应予拒付。
2、审核原始单据数额与报账数额是否一致。
3、审核支出事项是否有明细清单。
4、审核支出票据是否按规定进行签字。
(三)差旅费支出
1、审核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审核报销凭证上填制的出差时间、事由、出发地、到达地、出差人、派差人签字、单位财务审批人签字内容是否齐全。
3、审核报销单中填制的单据张数,与所附单据数是否致,原始单据金额与申请支付报销金额是否一致。
4、审核差旅费报销标准是否符合《鲁山县教体局关于差旅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四)会议费支出
1、审核报销票据是否为宾馆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等合法有效的报销发票。
2、审核报账单中填制的单据张数,与所附单据数是否一致。原始单据金额与申请支付报销金额是否一致。
3、视具体情况审核是否有会议审批单,是否有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文件、通知等相关附件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
1、审核招待费用报销凭据是否为餐饮业、宾馆服务业专用合法有效发票。
2、审核招待费用是否有菜单明细表及招待事项。
3、审核招待费用开支,是否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4、审核报销单中填制的单据张数,与所附单据是否一致。原始单据金额与申请支付报销金额是否一致。
(六)培训费支出
1、审核培训费报销凭据,是否为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的事业性收费票据。
2、审核事业性收费票据中填写的培训内容、收费金额等项目,以及收费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等内容是否齐全。
3、审核报销金额是否与事业性收费票据中的收费金额相符
4、审核是否有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的文件或通知及费用支出办法。
(七)印刷费支出
1、审核印刷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标准和限额,审核是否有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
2、审核印刷费票据是否为合法有效的发票,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内容填写是否齐全。
3、审核印刷费报销发票上是否有单位领导审批、验收人签字。
(八)设备购置费支出
1、审核购置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标准和限额,审核是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或“分散采购”的方式,审核是否有配套的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资料
2、审核凭证,是否是供货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3、审核是否有提供货物的供货清单(供货单位签字盖章)。
4、审核凭证是否有相关人员按规定签字
5、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状态的资产;单价未达到以上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都必须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九)校舍维修或修缮费的支出
1、审核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标准和限额,是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方式,是否有配套的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资料。
2、审核凭证,是否为施工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3、审核学校与施工单位是否有维修或修缮合同,学校会议记录,维修工程验收报告,报销单据上是否有单位经办人员签字
(十)劳务费、安保经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1、审核票据是否规范,是否为合法、有效、真实的票据
2、审核是否有开支协议或合同,大额支出是否按规定审批,是否有政府采购手续。
3、是否有经手人、领款人签名,领导审批
(十一)专项经费支出
审核专项经费支出范围或标准是否按规定支出。
(十ニ)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要严格控制招待费。
五、结算方式
原则上进行银行转账支付,确需现金支付的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