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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教师和县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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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考虑即将晋级但是没有荣誉的老师。
2、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如:六年级老师,小升初综合成绩为校争光者。
3、在我校任教3年,成绩综合起来优秀的老师。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教年限多者;在学校各处室工作,受到大家一致好评者;服从学校管理,并未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
5、优秀班主任须连续担任,且积分靠前,为管理班级尽心尽力,受到一致好评,本班语数英成绩综合优秀者。(积分方案未完善之前采用民意测评方式评选)
6、县级先进工作者参评对象:
(1)校长
(2)副校长
(3)各处室中层以上在职管理人员
7、有违背师德师风、违法违纪和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晋级将一票否决。
注: 3年内取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不再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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