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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服务管理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初始年级严格按照《鲁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中有关规定进行划片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注册学籍,插班生根据学校班额及划片规定,提交学籍材料,户口材料或相应的房产材料,通过鲁山县教体局和汇源中心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学。

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严格《鲁山县资助工作方案》实施,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学校资助中心组织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进行审核评定,最终结果在校园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结束后再上报上级单位。

我校实行国家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国家每生在校每天补助5元午餐费,学生在校每人每天收取1元午餐加工费,用于厨师工资。如有剩余,仅用于给学生购买食材,增加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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