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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校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南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在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在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学校工作

(一)教育

1.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2.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重点做好餐厅卫生。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在新生入学时,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应当及时采取有关补种措施。

4.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启动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二)监测和报告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由年级组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班主任进行登记交校医室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校医室报告,学校卫生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餐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餐厅、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县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卫生室。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分管校长、总务处、班主任定期接受县卫生局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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