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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件回访 推进规范执法
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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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鲁山县司法局对鲁山县水利局开展行政指导,建议其持续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一是建立"业务科室+非承办机构"交叉回访和"部门领导带头访、专职人员定期访、执法人员精准访"双重机制。回访人员围绕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执法监督由被动变主动,消除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不规范言行不愿说、不敢说和无处说的困扰,引导其充分倾诉意见、表达合理诉求,在执法机构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连心桥。二是回访和普法并行,贯彻服务执法理念。深入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与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解读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打造"一企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主动将管理式执法转变为服务式执法,真正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引导企业整改提升、合法合规经营。
案件回访工作是对执法人员廉洁执法、依法办案的跟踪检验与监督,鲁山县水利局将继续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文明化、廉洁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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