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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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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开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工作情况督导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保障鲁山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申报推荐阶段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66日至69日,鲁山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督导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领导分别带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深改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税务局29个单位进行了督导

此次督导,县督导组坚持高位部署,强力推进,既着眼于内,认真总结、加强业务指导;还着眼于上,主动向上对接,了解工作动态;同时坚持着眼于外,锚定更优参照系,切实推动分项工作打样板,整体工作创一流。

督导一是详细听取相关单位对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的情况及对“两个创建”动员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汇报,了解各单位在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二是查阅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相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针对新指标内容变化,向有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和完成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

督导过程中发现,县政府办先后已于523日、65日召开任务分解会、工作推进会,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县公安局63日召开了创建动员会,法制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设定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交通运输局在工作方案下达后多次安排相关人员前往县创建办探讨办法、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对示范指标体系中的牵头任务与责任指标能够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规定动作规范有序,自选动作亮点纷呈。县医疗保障局由领导带队赴宝丰县医保局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涉及的环节流程、指标重点和难点、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学习,为本单位示范创建进程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县教体局能够提前谋划,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教育,让考生树立法纪意识,精心为高招护航。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对创建指标梳理分类方法、材料甄选科学。县司法局能够厘清任务责任线,按照“条目化”+“清单化”思路梳理创建任务清单,明确完成工作时限。

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迅速召开动员会,将法治建设摆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精干力量配齐配强专班队伍,建立管理制度,坚持协调联动。

此次督督导组深入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督促被督导对象及时整改,有力推动创建水平实现新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督导组将继续入关键,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切实使全县上下把法治建设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推动我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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