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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管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公布(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次数: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通过监管执法、行政监督、行纪衔接、行风整治以及坚持标本兼治等多管齐下的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成果公布如下:

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议,提高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召开电动车销售、维修店约谈会,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得为消费者提供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的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止系统技防手段,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率先在幸福城小区、碧天家园小区、金色港湾小区安装电动车阻止进电梯系统,杜绝电动车“上楼”现象。

截至目前,共排查电动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74家、维修店20家,办理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案件1起。同时,联合县消防大队、交警队对电动车销售、维修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全县辖区内的网站及网店进行排查,共排查134家次,暂未发现涉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组织全县电动车销售企业安全员在省局“工品考”小程序上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从经销源头杜绝不合格、不达标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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