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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38/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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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鲁山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0.8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1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
鲁山县区域内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对象
2025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科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1.补助标准:全县共实施补贴全株青贮2.1万吨,上级财政补贴资金94万元。收储补贴标准为每吨不超过60元,全县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统一降低标准。
2.补助方式: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
(四)实施程序
1.收贮。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确保在青贮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的好。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收贮任务。
2.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股室管理业务人员成立验收核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2025年11月30日截止),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贴标准。
3.补贴公示。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经核查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兑现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财政局,依照相关程序兑现补贴资金。
三、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学敏任组长、畜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李红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饲料兽药股,廉洁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粮改饲工作。项目实施的相关乡镇和实施主体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专门负责粮改饲工作的落实,确保粮改饲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强化目标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就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收储数量等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申报数量作出承诺,保证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否则,今后在项目支持、资金倾斜方面取消申报资格。
(三)做好数据收集。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主体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实施全过程有关数据,建立专门档案,分门别类进行保存,为项目总结和分析提供依据。
(四)加强指导服务。成立县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鲁山县当地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势,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学习各试点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进度和工作总结。努力营造有利于向纵深推进财政支农工作的舆论氛围,为推动农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全县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