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办〔2022〕15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2-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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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山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江河新区:
《鲁山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5日
鲁山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持续打好鲁山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和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各级下达的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鲁山县行政区域内沙河、澎河、冷水河、将相河、大泥河、金鸭河、三里河、七里河、荡泽河、清水河、团城河等流域乡(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第三条 鲁山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含千吨万人工程)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资金按月兑现(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金按国家要求的监测频次计算兑现)。
第四条 地表水考核断面生态补偿。
(一)对各乡镇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实行分级生态补偿。
1.当月断面水质每提高一个水质类别,奖励生态补偿金3万元。
2.当月断面水质每降低一个水质类别,扣收生态补偿金3万元。
(二)上游入境断面水质超标时,扣除上游入境断面对下游出境断面的水质影响。
第五条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态补偿。
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含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必须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一)每个考评期地表水水质每提升一个水质类别、地下水每达到Ⅰ类水质标准的饮用水水源地,奖励所属乡镇3万元生态补偿金。
(二)每个考评期单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下降一个水质类别,扣收所属乡镇3万元生态补偿金。
第六条 水环境风险防范生态补偿。
对出现以下水环境风险的乡镇,除扣收上述有关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金外,另外扣收相应的生态补偿资金。
(一)凡发现河流水质当月出现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现象,除承担治理费用、当地和下游地区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生态补偿金5万元。
(二)如出现跨界水污染事件或造成其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的,对造成污染事件的责任主体,除承担当地和下游地区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乡镇生态补偿金10万元。
(三)如出现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当月一次性扣收生态补偿金15万元。
(四)凡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对该乡镇的所有生态补偿奖励;同时出现上述多种情况的,实行累计扣收。
第七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负责计算各乡镇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扣收和奖励额度;县财政局负责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扣收和奖励结算工作,并保障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八条 扣收的生态补偿资金除用于奖励相关乡镇外,结余资金纳入全县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若扣收乡镇资金不足以安排奖励资金,缺口部分县财政另行统筹安排。奖励乡(镇、街道)的资金,由乡(镇、街道)专项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支出。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凡发现有干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名单
2.鲁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名单
序号 | 考核乡镇 | 断面点位 | 所在水体 | 执行标准 | 目标类别 |
1 | 尧山镇 | 大河沿村东河段 | 沙河 | 三类,总氮2mg/L | 县控 |
2 | 赵村镇 | 311国道朱家坟桥 | 沙河 | 三类,总氮2mg/L | 县控 |
3 | 下汤镇 | G311国道下汤新桥 | 沙河 | 三类,总氮2mg/L | 县控 |
4 | 四棵树乡 | 曹湾村东北河段 | 清水河 | 三类 | 县控 |
5 | 团城乡 | 碾道沟桥 | 团城河 | 三类 | 县控 |
6 | 熊背乡 | 熊背乡西辛庄河段 | 让河 | 三类 | 县控 |
7 | 土门 | 卧龙岗村东河段 | 虎盘河 | 三类 | 县控 |
8 | 背孜乡 | 孙家庄村东南桥 | 荡泽河 | 三类 | 县控 |
9 | 瓦屋镇 | 李老庄村河段 | 荡泽河 | 三类 | 县控 |
10 | 观音寺乡 | 太平堡村河段 | 荡泽河 | 三类 | 县控 |
11 | 仓头乡 | 207国道青古寺桥 | 七里河 | 三类 | 县控 |
12 | 董周乡 | 311国道康庄桥 | 七里河 | 三类 | 县控 |
13 | 库区乡 | 婆娑街东军航路桥 | 东小河 | 三类 | 县控 |
14 | 张店乡 | 关帝庙村东河段 | 三里河 | 三类 | 县控 |
15 | 梁洼镇 | 保障村西北河段 | 大浪河 | 三类 | 县控 |
16 | 辛集乡 | 鲁平大道金鸭河桥 | 金鸭河 | 三类 | 市控 |
17 | 让河乡 | 231省道香盘河桥 | 香盘河 | 三类 | 县控 |
18 | 马楼乡 | 乡道麦庄桥 | 澎河 | 三类,总氮2mg/L | 县控 |
19 | 张良镇 | 余庄村张庄东乡道桥 | 冷水河 | 三类,总氮2mg/L | 县控 |
20 | 磙子营乡 | 渠庄南孙沟河桥 | 孙沟河 | 三类 | 市控 |
21 | 张官营镇 | 梁官营村西北河段 | 犨河 | 三类 | 县控 |
22 | 江河新区 | 蔡庄村北河段 | 东小河 | 三类 | 县控 |
23 | 琴台办事处 | 贾王庄村河段 | 三里河 | 五类 | 县控 |
24 | 露峰办事处 | 入将相河前河段 | 叶茂河 | 五类 | 县控 |
25 | 汇源办事处 | 入将相河前河段 | 白果树河 | 五类 | 县控 |
26 | 鲁阳办事处 | 入沙河前河段 | 三里河 | 五类 | 县控 |
备注:考核断面及目标值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鲁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服务乡镇 | 类型 |
1 | 四棵树乡清水河前庄 | 乡镇级 | 四棵树乡 | 地表水 |
2 | 尧山镇玉皇庙河西竹园 | 乡镇级 | 尧山镇 | 地表水 |
3 | 土门办事处土门河侯家庄 | 乡镇级 | 土门办事处 | 地表水 |
4 | 下汤镇沙河地下水井 | 乡镇级 | 下汤镇 | 地下水 |
5 | 张官营镇地下水井群 | 乡镇级 | 张官营镇 | 地下水 |
6 | 张良镇地下水井群 | 乡镇级 | 张良镇 | 地下水 |
7 | 马楼乡地下水井群 | 乡镇级 | 马楼乡 | 地下水 |
8 | 磙子营乡地下水井群 | 乡镇级 | 磙子营乡 | 地下水 |
9 | 让河乡地下水井群 | 乡镇级 | 让河乡 | 地下水 |
10 | 梁洼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 | 千吨万人级 | 梁洼镇 | 地表水 |
备注:考核断面及目标值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