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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阳性病例何某某在鲁行程轨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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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鲁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知:新安县阳性病例何某某于12月24日乘坐洛阳至南阳客车,其中客车前往南阳途中曾在二广高速平顶山市瓦屋服务区(西区)停留,经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新安县阳性病例何某某乘坐的豫CL0990大巴于12月24日14点58分51秒到达鲁山县瓦屋服务区(西区),大巴乘客去卫生间23人(包括阳性病例何某某),大巴于15点21分驶离服务区,其间,一辆黑色轿车有一人下车去卫生间,具体身份不详。
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醒广大居民,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尽早接种,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鲁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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