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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鲁山县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5         浏览次数:

依据《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划定了鲁山县澎河水库、米湾水库两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现予以公告。

 

序号

水库名称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1

澎河水库

库区:迁赔高程156.4米以下;

大坝:下游坡脚外100米,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100米延长线之间;

溢洪道:边线外50

输水洞:边线外10米。

库区:坝顶高程157米以下(迁赔高程高于校核洪水位)

大坝:管理范围线外延300米。

2

米湾水库

库区:迁赔高程203.8米以下;

大坝:下游坡脚外100米,两坝头至分水岭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100米延长线之间;

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50米。

库区:校核洪水位线205.39米以下;

大坝:管理范围线外延300米。

 

鲁山县澎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pdf

鲁山县米湾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示意图.pdf




鲁山县人民政府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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