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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1-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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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开选拔县委督查局领导班子人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正确的干部导向,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拔中共鲁山县委鲁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局(以下简称县委督查局)领导班子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中共鲁山县委鲁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鲁山县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乡科级干部;
2、报考局长岗位的年龄需在48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含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或副科级(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满2年;
3、报考副局长岗位的年龄需在43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满2年;
4、公务员或符合公务员登记资格条件的人员;
5、中共正式党员;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需经过认证;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面试和经历业绩潜能评价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鲁山公开选聘、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顺城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县委组织部院内1楼106房间)。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为身份证号,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4)本职务层次及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鲁山县公开选拔县委督查局领导班子人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察、审计、计生、信访、人行等部门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参选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参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知识测试、面试。
1、知识测试
参选者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选者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履行岗位基本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和经历业绩潜能评价人选。
2、面试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包括演讲和答辩,重点测试参选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考官现场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后宣布评分结果。
(三)经历业绩潜能评价
参选者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党组织审查把关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鲁山公开选聘、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供采集表中相应的佐证资料,鲁山公开选聘、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成立专家评审组,根据《个人信息采集表》对参选者的学习经历(10分)、工作经历(25分)、工作业绩(40分)和发展潜能(25分)进行多维度对比权衡综合分析,对参选者进行量化评分。
总成绩=知识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经历业绩潜能评价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研究使用
根据确定的考察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的原则,从考察人选中择优使用,一经使用后任命相应的岗位,试用期一年。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选拔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参选者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鲁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ls.gov.cn)为此次公开选拔的工作网站,有关公开选拔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参选者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鲁山县公开选聘、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75—7653298、7233869
监督举报电话:0375—5612380
鲁山县公开选聘、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