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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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