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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日期: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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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县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宝丰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鲁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鲁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 1 | 河南秦岭东段沙河流域中上游(鲁山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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