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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县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及《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要求,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工作。

 

附件: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822 

 

 

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鲁山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县自然资源局

全年

2

丰原集团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基地(PLA聚乳酸项目)落地协议

县工信局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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