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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2-22         浏览次数:

【机构简介】

一、办公地点:1.鲁山县南环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100路北

                       2.鲁山县北环路与墨公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

二、办公时间:行政机关正常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办公电话:0375-5071255

【主要职能】

鲁山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形势,为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培训、管理和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负责户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七)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交通秩序,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挥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九)参与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及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协助或组织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指导、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上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十四)负责看管被司法机关刑拘、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对拘役、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组织参与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禁毒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禁毒宣传;组织全县公安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政治处。负责指导、检查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训、立功创模活动、公安宣传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配备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等。

负责人:何向东  3648011

2.法制大队。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和执法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办理案件的审核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办理全县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公安机关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等工作;负责全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人:薛俊飞  3648653

3.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会议材料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调研、机要档案、史志编纂、打字文印等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做好全局性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雷淦深  3648100

4.财务科。负责局机关经费的收支使用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监督、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各项专项拨款;监督检查所属财务单位经费管理和财政法规执行情况;办理民警医疗、养老保险及住房基金管理等业务。

负责人:高琳  3648190

5.后勤装备科。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拟定全局警务保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公安装备及服装的计划、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基建规划、施工、房地产管理及卫生保洁和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警务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董跃杰  3648136

6.出入境管理科。负责对持普通护照和相关证件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公民因私出入境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栋梁  3648346

7.户政科。研究制定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和制度;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和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迁入迁出我县人口的审批和全县人口统计工作。

负责人:赵汗青  3648351

8.警卫科。协助或单独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及重要外宾在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做好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

负责人:李晓东  3648353

9.科技通信科。负责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强警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申报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全县公安有线、无线网络通信建设工作,保障公安信息的正常运行。

负责人:孔亮  3648123

10.控告审诉科。指导、处理、督办全县公安信访案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研究全县公安控申工作动向及对策。

负责人:朱晓晔  3648350

11.审计室。负责对县公安局的经济责任、专项经费等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及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人:高峥艳  3648385

12.看护管理大队。承担县纪委监委的看护任务,主要职责为指导看护辅警招聘,管理看护队伍,组织教育训练,调度看护力量。

负责人:段至刚  

13.行政审批科。主要职责为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工作。

负责人:宋淼森  3648072

14.森林警察大队。贯彻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负责人:姚乐佳  5090110

(二)直属实战单位

1.警令处。掌握全县公安警务活动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受理“110”报警、救助、协调处置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重大警务活动的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计划。

负责人:安建恒  3648110

2.刑事侦查大队。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技术建设;指挥或者直接参与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和其它重特大刑事案件及刑侦部门管辖的其它案件;负责和指导全局案件预审、刑事特情、情报资料等工作。

负责人:曹磊  3648129

     3.治安管理大队。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游行示威、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重要领导、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日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指导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负责人:李晓东  3648353

4.巡特警大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全县重大事件的紧急出动和平息稳定工作;先期处置突发性事件及对暴力犯罪的追捕、堵截工作;负责城区巡逻;受理和处置群众报警、求助。

负责人:张龙  3648211

5.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城乡道路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助组织开展全县机动车(拖拉机除外)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工作;组织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安全设施规划等。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规费管理和器材装备工作。

负责人:孙振营  5032513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掌握社会政治动态,研究拟定对策;搜集、掌握、处理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协助组织实施全县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案件、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打击各种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和其它违法活动;加强秘密力量建设,指导隐蔽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工作。

负责人:徐新宇  3648094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人:曾兴广  3648366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组织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开展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负责人:史黎冰  3648091

9.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警容风纪的管理、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负责人:王志军  3648165

10.禁毒大队。广泛收集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情报,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措施;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负责全县禁毒宣传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余江涛  3648076

     11.反恐怖工作大队。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动向;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反恐怖工作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宣传工作;协助、协调、组织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和依法打击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郭建泉  3648380

    12.鲁山县看守所。负责看押司法机关依法刑拘、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政策、法制教育,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范恭谦  3648581

    13.治安拘留所。负责全县被行政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杜跃伟  3648229

14.机动大队。依法查处涉矿产领域车辆及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县交通部门依法查处涉矿产领域超限、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掌握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全县食药环境领域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依法打击或者指导派出所办理涉及矿产资源领域的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

负责人:王玉超  3648255

   (三)派出机构

29个派出机构分别为:

鲁阳所(原城关所)、汇源所、张官营所、磙子营所、张良所、马楼所、让河所、熊背所、团城所、库区所、辛集所、梁洼所、张店所、仓头所、董周所、瓦屋所、背孜所、尧山所、赵村所、四棵树所、下汤所、观音寺所、机场所、石人山所、公路所、江河所、交口所、昭水所、土门所。

派出机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治安防范和治安基础工作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查处治安案事件和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

1.鲁阳派出所。负责人:郑天炽  3648600

2.汇源派出所。负责人:王岩  3648030

3.张官营派出所。负责人:杨鲁业  3648610

4.磙子营派出所。负责人:姜东方  5838110

5.张良派出所。负责人:徐胜鑫  5737110

6.马楼派出所。负责人:李新冰  3648640

7.让河派出所。负责人:付克军  5939110

8.熊背派出所。负责人:霍春来  3648700

9.团城派出所。负责人:徐永生  5856026

10.库区派出所。负责人:李涛  5759110

11.辛集派出所。负责人:范钦烨  18637567110

12.梁洼派出所。负责人:董君君  5959610

13.张店派出所。负责人:杨小周  3648670

14.仓头派出所。负责人:秦前进  5868110

15.董周派出所。负责人:张杰  3648766

16.瓦屋派出所。负责人:卢东旭  5969078

17.背孜派出所。负责人:许志琦  3648790

18.尧山派出所。负责人:铁召召  5781110

19.赵村派出所。负责人:赵泉水  5767009

20.四棵树所。负责人:许刚  3648750

21.下汤派出所。负责人:杨嘉  3648710

22.观音寺派出所。负责人:张延东5659110

23.土门派出所。负责人:张亚宾

24.机场派出所。负责人:吕廷超  

25.石人山派出所。负责人:程丰营  

26.公路派出所。负责人:乔根林

27.江河派出所。负责人:李刚

28.交口派出所。负责人: 陈海军

29.昭水派出所。负责人:康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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