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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政任免〔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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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建兵等6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0日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9月28日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和12月30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建兵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王玉诺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李筱娅同志任县计生协会会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保瑞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中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帅庭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晓宇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朱春阳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医保中心主任职务;

刘耀东同志任县医保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崇刚同志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军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董雪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信昌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二院院长职务;

严传亮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琼莹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香菊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俊丽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雷玉珂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小利同志任县二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宗高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松同志任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炳辉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军伟同志任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尧同志任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高军同志任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于建伟同志任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国晓同志任县发改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江伟同志任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师磊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石晓辉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景兆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杨凯歌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段晓峰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崔红亮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李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苏胜利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俊峰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志平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远召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雷宝磊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靳新扉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体局总督学职务;

李晓玲同志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路通同志任县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京照同志任县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永保同志县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房琴同志县计生协会会长职务;

免去温玉珍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薛杰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景岐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普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建克同志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书涛同志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延生同志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樊国清同志县铁路建设协调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辉同志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瑞菊同志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宝山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要宏同志县农村财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新胜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祁永超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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