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任免〔2019〕4号
- 索引号
- lsx27/2019-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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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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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东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中共鲁山县委关于刘东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鲁文〔2019〕125号),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东阳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
常国景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春亮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淼峰同志任县教体局副局长;
吴俊辉同志任县教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豪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鹏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延生同志任县重大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新乾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广阔同志任县河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凯同志任县供销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中伟同志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新营同志任县档案馆馆长,免去其县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晓同志任县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鹏鸿同志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媛媛同志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军伍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慧烁同志任尧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红利同志任尧山管理局宣传宗教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三国同志任尧山管理局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三妞同志任琴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凌永乾同志任汇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志伟同志县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永利同志县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忠良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