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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翟江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鲁政任免〔2019〕9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翟江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中共鲁山县委关于翟江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鲁文〔2019〕90号),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翟江滨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部长职务;
李超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会远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雷跃君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部长职务;
祁永超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申英利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部长;
李文峰同志任国有鲁山林场场长,免去其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人山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丹丹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超生同志任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长浴同志任县专项资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小林同志任县安培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鸿昌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更杰同志汇源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同志汇源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19年10月9日
主办: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督办:政府办二科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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