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19-0000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邱怡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4-17         浏览次数: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邱怡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中共鲁山县委关于邱怡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鲁文〔2019〕5号)和《中共鲁山县委关于杨伟腾同志任职的通知》(鲁文〔2019〕9号),经县政府第29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邱怡林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王青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价格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闫同来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法制办主任职务;

杜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歌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新慧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

杨伟腾同志任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郝富强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国强同志县城市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匡晨阳同志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增强同志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德哲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拴柱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峰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牛艳同志县疾控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爱荣同志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2019年4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