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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福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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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任免〔2014〕1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福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常委会提议,经县政府第16、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福祥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正义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
赵庚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闫永生同志任县接待办副主任;
范向东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军召同志任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淑敬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鲁建杰同志任县计生协会副会长;
范景可同志任县供销社联合社副主任;
马振方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崔洪亮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辛雪芳同志任县价格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建宝同志任县蚕业局副局长;
陈书伟同志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葆华同志任县商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新营同志任县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赵宪民同志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延明同志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永东同志县煤炭局局长职务;
免去祝全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群柱同志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艳丽同志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前程同志县交通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冀松山同志县计生协会副会长职务;
免去张占国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红杰同志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所长职务。
2014年9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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