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2023〕34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3-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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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鲁山县建设征迁自验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目前,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鲁山县建设征迁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建设征迁自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征地移民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豫调防建〔2023〕6号)、《关于下发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征地移民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豫调防建〔2023〕10号)等安排要求,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印发)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鲁山县建设征迁自验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 于韶伟(副县长)
副主任: 黄双奎(市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刘金光(县水利局局长)
汪耀恒(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 于建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翟江滨(县财政局副局长)
于鑫淼(县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姜延辉(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杨宏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郝泉水(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向菲(县档案馆馆长)
张慧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代表)
闫亚伟(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刘晓山(张良镇副镇长)
王三玮(马楼乡武装部长)
姚顺昌(辛集乡武装部长)
特邀专家:技术1人、财会1人、档案1人
自验委员会负责组织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鲁山县建设征迁自验工作,召开自验委员会会议,听取各方工作报告及专家意见,讨论形成并表决通过建设征迁自验报告。
自验委员会下设建设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征迁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和档案管理验收组等三个验收组,各验收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建设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
组 长:李晓菲(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姜延辉(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于鑫淼(县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杨宏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郝泉水(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晓山(张良镇副镇长)
王三玮(马楼乡武装部长)
姚顺昌(辛集乡武装部长)
朱耀刚(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张慧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代表)
闫亚伟(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特邀专家:技术专业1人
主要职责:
1.填写建设征迁自验表格;
2.检查建设征地和电力实施情况;
3.查阅有关资料及补偿兑付情况等;
4.验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使用及有关规划措施落实情况;
5.根据自验表格和现场检查内容,出具建设征迁及专业项目验收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①建设征迁情况;②生产安置情况;③临时用地复垦情况;④个人补偿费兑付情况;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集体财产补偿费拨付使用情况。
二、建设征迁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
组 长:翟江滨(县财政局副局长)
组 员:李晓菲(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石铭鑫(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特邀专家:财会专业1人
工作职责:
1.填写建设征迁资金自验表格;
2.全面检查征迁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补偿标准依据及执行,投资概算、资金计划、拨入和使用管理等情况;
3.负责验收征迁资金管理、各项资金的结算与核销、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资金结算与公开等;
4.根据自验表格和检查内容,出具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组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①征迁资金拨付情况;②补偿标准执行情况;③投资概算执行情况;④征迁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⑤征迁资金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档案管理验收组
组 长:刘向菲(县档案馆馆长)
组 员:李晓菲(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王建光(县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特邀专家:档案专业1人
工作职责:
1.填写建设征迁自验表格;
2.全面检查建设征迁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全面检查征迁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技术档案等)的收集、整理及管理情况;
4.根据自验表格和检查内容,出具档案管理验收组验收意见,主要内容包括:①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②征迁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③征迁档案资料合规性情况(是否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