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1-00008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顶山市12345“民呼必应”热线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12345“民呼必应”热线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