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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顶山市12345“民呼必应”热线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12345“民呼必应”热线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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