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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2         浏览次数:

 

鲁政〔20192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先进个人

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招商选资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签约项目总数不断增加,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在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中荣获第二名,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按照《中共鲁山县委、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2017年招商选资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发〔2017〕3号)规定和《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鲁文〔2018〕37号)精神,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鲁山县四棵树乡党委书记唐海燕、乡长段雪枫、主管领导戴五春;县旅游局原局长陈立新、主管领导陈伟伟;县招商局局长郭明星、副局长赵喜民等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019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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