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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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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在鲁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
鲁山县审计局局长 冉栓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8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还不完善、审计力量需要充实等”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积极督促落实整改,取得较好整改成效。
(一) 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丽莉同志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和完善跟踪督办工作制度,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 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县审计局组织开展整改“清零行动”“回头看”、现场检查等工作,督促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凝聚合力,强化贯通。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县人大、纪检监察、巡察、县委督察局等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协作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联合监督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尝试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推进整改,提质增效。2023年度共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9次,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底,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大类27项6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64个,整改率达94.12%,还有4个问题,因形成原因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财政资金661.09万元,下拨财政资金2044.17万元。审计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严格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环节的严肃性。
2.关于“预算分配及收入管理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督促部门提供拨款申请,加快部门预算资金批复。二是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后,及时督促部门申报项目挂接资金,提高预算拨付时效性。三是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四是已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3.05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已完成对报送的731个项目绩效自评资料的审核工作。二是县财政局对相关项目单位下发《鲁山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制订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三是县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350人次,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
4.关于“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委、项目主管部门对各债券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调研,针对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县财政局向县发改委、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出提醒函,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发挥资金效益。县发改委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充电站计划由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建设,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7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县卫健委、县商务局2022年未实施的3个项目,资金已由县财政收回,用于2023年统筹安排。
2.关于“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足”的问题。一是涉及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技能培训。二是涉及单位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账务管理。三是追缴资金11.56万元。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县城市管理局、瀼河乡人民政府8个工程项目追回多计工程款5.44万元。二是县住建局3个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
(三)重大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县交通运输局沙坝店大桥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是下汤镇政府拖欠叶庄村护庄堰项目工程款已拨付到位。三是红十字会安排给库区乡政府的救灾资金,已完成项目建设,资金已拨付。
2.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及接续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专项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未整改到位。二是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已于2023年8月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牛王庙至团城”项目已开工建设。
3.关于“‘三个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县第三期“投产一批”项目,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八里仓至鲁汝交界道路改建工程已竣工验收。
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收回多发公益岗补贴等资金6.96万元,二是促进资金及时拨付94.93万元。三是涉及下汤镇、赵村镇2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设备配备到位,管道修复,已正常运行。四是土门办事处5个产业项目(香菇大棚)已出租。五是已追回涉农补贴资金3.96万元。
5.关于“就业优先政策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已进行统计纠正。二是已追回2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培训补贴3.41万元。
6.关于“省重点民生实事专项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对培训对象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发放培训补贴。二是县教育体育局董周中心幼儿园、张店中心幼儿园等5个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三是县残疾人联合会已按要求制订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7.关于“县本级工程项目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通过审计收回多计工程款116.61万元并上缴县财政,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进行重建整改37.57万元,并对涉及的业主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对涉嫌套取财政涉农资金的1个项目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因整改条件限制、涉及资金规模较大、成因复杂等原因,尚有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未完成整改: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方面,花瓷小镇、幸福城贰号院等6个地块欠缴基础设施配套费。②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未发放到位。③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充电站项目,由于前期选址变更等原因未开工建设。④207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由于未竣工验收,资金未拨付。
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力督导、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审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通过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问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鲁山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