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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1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8月11日

 

 

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省深改委《关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豫改发〔20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政务和生活服务,加快推进我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为宗旨,建立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制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  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目标,按照“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原则,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提供集成服务为支撑,在人社领域的全面应用为基础,推进社会保障卡与各类民生服务卡和各行业APP整合,依托政务云进行规划建设,统一认证流程,规范技术标准,完善密钥管理,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2024年底前全面实现在政务服务、文化旅游、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交通出行、生活消费、工资代发、惠民惠农补贴、征信服务等智慧城市领域“一卡通”应用,逐步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新格局,实现一卡通用、一码通城。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四条  以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及应用场景,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全县各领域的一卡通用、一码通城。

——平台建设。在政务云平台上搭建社会保障卡软硬件支撑环境,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与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平顶山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等对接,整合我县信息化建设有关资源,实现各部门各领域信息和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社会保障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应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金融工作局)

——交通出行。协调公交出行卡与“居民服务一卡通”系统对接,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公共交通领域,实现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刷卡应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商务局)

——文旅消费。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服务机构、文旅消费场所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之一,实现持社会保障卡人员,按照国家相应优惠政策,享受门票优惠。(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

——智慧医疗。完成各医疗机构关于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内使用的系统对接和改造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医疗机构预约、挂号、问诊支付、门诊取药、结果查询、自助打印等全流程使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

——政务办理。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商务局)

——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实现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智慧教育。社会保障卡加载校园卡功能,实现在平安校园、身份识别、图书借阅和学费缴纳、校园就餐等教育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便民服务。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水电气暖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公共管理。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在酒店住宿登记、个人资信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民生服务及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机关管理。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在政府机关场所通行、就餐、停车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金融消费。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理财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城市管理局)

——其他服务。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各类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用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章  实施步骤

第五条  为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实现“一卡通用、一码通城”,推进步骤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入围社保卡合作银行,和“居民服务一卡通”技术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基础建设。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民政补贴等各类补贴、津贴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第二阶段:2024年底前。在全县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文旅消费、智慧校园、金融服务、综合缴费等领域“居民一卡通”应用。

第三阶段:2025年及以后。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实现便民、兴业、优政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服务平台。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六条  为更好的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建设工作。“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心工程,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追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我县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强化协作。明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统筹协调部门,县卫健、医保、交通、文旅、民政、公安、城管、财政、教体、金融、税务、工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组织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套制定详细完整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本级“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加强管理,有序过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部门已发放的各类卡片之间的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使用社保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居民服务一卡通”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叶  锐(县长)

副组长:李丽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天鹏(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领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员:李延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永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东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孔令凯(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军(县财政局局长)

梁岩军(县民政局局长)

马世皓(县公安局政委)

马鲁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袁六杰(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邱怡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兵战(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建克(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韩颂博(县商务局局长)

李二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魏二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建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郑浩淼(县税务局局长)

陈现生(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红阳(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汪耀恒(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贺(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黄延军(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辛永强(县政府办金融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工作,陈永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解读丨关于印发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丨关于印发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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