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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开业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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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经审核公示后,孙爱琴等3人符合该政策规定,补贴金额共计15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4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鲁山县劳动就业和综合保险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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