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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16年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算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
  2、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监管;
3、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监管;
  4、负责全县锅炉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要职责是:
1、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质量检验设备装置;
  2、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测试任务;
3、        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任务和适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任务。拟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第二部分
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94.18万元,支出总计894.1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1万元,增长(下降)1.93%。
一、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79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35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62万元,占74.02%;项目支出219.54万元,占25.98%。
三、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71.2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1万元,增长1.98%。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15万元,增长5.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2.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结余在2016年继续完成。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用2015年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结转在2016年继续完成。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9.72万元,支出决算为8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结转在2016年继续完成。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为12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17年。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3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2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的6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6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57万元,下降1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8万元,下降2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万元,下降13.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25万元,占5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3万元,占40.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25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保险、燃料等。2016年期末,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和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3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接待。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2个、来访人员9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万元,比2015年增加2.27万元,增长3.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附件1链接:www.hnls.gov.cn/res_base/gczxzl/upload/article/file/2017_4/11_14/cxhe.XLS
附件2链接:www.hnls.gov.cn/res_base/gczxzl/upload/article/file/2017_4/11_14/s0z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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