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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

  2018年度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 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2负责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3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4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

  5 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6 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有关人员的培训,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执业药师注册、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7 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8 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978.48万元,支出总计978.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202.98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4.89万元,办案费增加178.0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978.4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578.4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纳入非税管理(办案费)400万元,用于“三品一械”的监督执法办案。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97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48万元,占59.12%;项目支出400万元,占40.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78.4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02.98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4.89万元,办案费增加178.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78.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2.19万元,占89.14%;社会保障77.57万元,占7.93%;住房保障(类)支出28.72万元,占2.9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纳入非税管理(办案费)400万元,用于“三品一械”的监督执法办案。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37.1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鲁发改[2017]87号文件需配备一辆价值133万元的食品快速检验车以适应现在工作需要。

  (三)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的同时,由于机构改革,上级部门领导对本局工作重视,各项调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1.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4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用于标准化所建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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