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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3         浏览次数: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年度行动计划,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下达当年实施方案、工作任务;

  3、筹备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关会议,负责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讲话、汇报、文件等有关材料起草工作;

  4、负责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信息统计、收集、整理、上报、编发和研究工作;

  5、负责制定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并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督查考核;

  6、承办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322.0388万元,支出总计322.03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3862万元,增长3.67 %。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11.386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合计322.0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2.03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支出合计322.0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4万元,占22.37 %;项目支出250万元,占77.6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2.038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3862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38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2.0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89万元,占2.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26万元,占0.82%;城乡社区(类)支出250万元,占77.63%;农林水(类)支出56.5506万元,占17.56%;住房保障(类)支出3.5367万元,占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17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此项业务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7375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437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中共鲁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没有此项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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