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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在鲁山县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献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鲁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全县2014年财政决算汇编已经完成,并已上报。根据《预算法》、《监督法》、《鲁山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4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决算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9736万元,实际完成71089万元,为预算的101.9%,增收7693万元,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3565万元,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88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652万元,政府债券收入1949万元,上年结余-122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为280855万元(详见附件1)。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8219万元,其中:财力支出165057万元,提前通知专项支出16057万元,上年结转7105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79618万元,实际支出265937万元,占预算的95.1%,增支9144万元,增长3.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债券还本支出1144万元,上解支出8424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75505万元。财政总收入280855万元,减去财政总支出275505万元,年终结余5350万元。年终结余,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3681万元,滚存赤字为8331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件1)。
上述全县决算收支数,与2015年2月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财政总收入增加3451万元,主要是县本级增加了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补助;财政总支出增加963万元,主要是县本级三会一部扣款、出口退税、白龟湖和沙颍河流域生态补偿扣款等上解;年终结余增加24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2488万元。目前,由于财政决算上级尚未批复,待批复后,若有新的变化,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7826万元,实际完成58401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3565万元,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43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652万元,政府债券收入1949万元,上年结余-122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为263661万元(详见附件2)。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1549万元,其中:财力支出148387万元,提前通知专项支出16057万元,上年结转7105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62424万元,实际支出248743万元,占预算的94.8%,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债券还本支出1144万元,上解支出8424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58311万元。财政总收入263661万元,减去财政总支出258311万元,年终结余5350万元。年终结余,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3681万元,滚存赤字为8331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上述县本级决算收支数,与2015年2月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财政总收入增加3451万元,财政总支出增加963万元,年终结余增加24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2488万元。主要情况已在报告全县决算收支时说明,不再赘述。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0623万元,增长4.7%;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21565万元,上年结余1650万元,总收入为8383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76966万元,占预算的91.8%,增长7.4%。政府性基金收入83838万元,减基金性支出76966万元,年终结余687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详见附件1)。
上述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2015年2月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收支数据均包含了乡级收支247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与2015年2月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收支数据一致,这里不再报告。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995万元,占年预算46133万元的97.5%,减收1283万元,下降2.8%,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34123万元,预算收入为7911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4604万元,占年预算的56.4%,增支5238万元,增长13.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118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6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4514万元。
上述社保基金决算数,与2015年2月向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收支数据一致,主要增加了年终结余等数据,使内容更加全面。
全县财政专户收入711万元,全部为普通高中学生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当年收入,加上年结余214万元,总收入为925万元。财政专户支出760万元。总收入925万元,减总支出760万元,年终结余165万元。
2014年财政超收、新增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和备案。报告后,又增加财政超收收入339万元、转移支付9349万元,安排意见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备案,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全县基本建设支出33471万元,其中:产业集聚区项目资金10162万元,县乡公路建设8805万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3873万元,安全饮水项目建设3847万元,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建设1042万元,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3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房建设908万元,垃圾及污水处理建设1355万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金20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示范项目资金726万元,农村沼气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180万元,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资金333万元,内陆渔政执法船购置资金142万元,创园及市政建设资金1760万元。
(二)教育、科技、支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情况
2014年,全县教育支出62289万元,落实了“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支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舍改扩建,支持幼儿园、重点高中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全县科学技术支出2825万元,重点支持了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升级改造、科技富民、优质农产品推广等。
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42322万元,落实了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支持了新型农村社区、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一事一议”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动植物疫情防治、耕地保护等,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838万元,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改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支持完善了离休荣军医疗费报销机制,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3325万元,落实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流浪人员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妥善解决退伍士兵、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等。
(三)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及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4年,上级补助我县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财力性补助132391万元,比上年增加6303万元,增长5%;专项转移支付7665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1万元。县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转移支付补助5549万元,乡镇财政困难状况持续改善。
(四)财政结余情况
2014年,年终结余为5350万元,其中安排结转下年的专项支出为13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0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万元,教育支出3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26万元,农林水支出19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7万元,金融支出2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127万元,其他支出708万元。年终结余,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3681万元,滚存赤字为8331万元。
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完成较好,但财政保障能力明显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改革与管理需持续推进,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的决定决议,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乡两级人大会批准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7490万元,实际完成44036万元,为预算的56.8%,同比增收6269万元,增长16.6%。县乡两级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8840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追加等,截止6月底,调整预算为246086万元,实际支出150520万元,为预算的61.2%,同比增支19061万元,增长14.5%(详见附表3)。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0032万元,实际完成40230万元,为预算的57.4%,同比增收7629万元,增长23.4%。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9901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追加等,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27147万元,实际支出139045万元,为预算的61.2%,同比增支15189万元,增长12.3%(详见附件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090万元,实际完成10957万元,为预算的14.2%,同比减收11967万元,下降52.2%。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0738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追加,支出预算调整为82839万元,实际支出45569万元,为预算的55%,同比增支3935万元,增长9.5%(详见附件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5850万元,实际完成44361万元,为预算的80%,同比增收12173万元,增长52%;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3782万元,实际完成24660万元,为预算的46%,同比增支3837万元,增长19%。
(四)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截止6月底,上级下达我县各类补助资金为29347万元,其中:转移支付补助6905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农林水和新型城镇化等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853万元,主要是种粮农民补助、人畜饮水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自然灾害救助和医疗保障等;政府性基金补助2101万元,主要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基本农田保护和彩票公益金等。
(五)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克服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建筑房地产投资下滑等多种因素叠加不利影响,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强力追缴南水北调工程欠缴耕地占用税,清缴部分已批未供土地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完成9000万元,提前半年超额完成年度预算,增长2倍,扭转税收持续下滑局面;切实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非税收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保持了收入总量。
2.支出安排更趋合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足额安排人员工资和社保对象补助,确保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环境保护等民生支出需要,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同时,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筹措资金2088万元,用于5.25特大火灾事故。上半年民生支出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8%。贯彻厉行节约方针,严格按标准安排部门运转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了重点支出和刚性增支政策的落实。
3.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预算公开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和50个部门的预算在政府网进行了公开,“阳光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25978万元。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加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坚决制止以其他方式举借政府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完成第一批存量政府性债务置换政府债券8200万元,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更加严格,清理规范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所有支出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
4.支持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落实各项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各项措施,持续加大经济发展投入,推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政策性退税1586万元,减轻企业负担;筹措资金3400万元,建立银证通资金池,增加担保中心资本金,支持企业融资,助力企业融资贷款;安排资金29939万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提升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筹措资金1406万元,支持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
5.开展涉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项目及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社会效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鲁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严肃处理。对于上级反馈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收入的难度不断加大。一是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低速运行,尤其是房地产、集聚区等重点行业投资下滑,致使营业税、契税等收入项目增幅下行。二是工业经济形势依然严峻,鲁阳电厂上网电价下调,有色汇源氢氧化铝销量、售价低水平徘徊等,影响增值税及相关税收增幅收窄。三是土地出让收入面临严峻考验,今年以来,土地挂牌出让量价齐跌,购地意愿下降,且出现流拍现象,致使土地出让收入大量减收,将影响基金预算的执行。
2.支出压力持续增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初步测算需资金4.9亿元,考虑上级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仍存在较大财力缺口。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年底前要落实到位,同时,增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贫困乡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都需要财力予以保障。项目建设缺口较大,县乡道路建设项目配套、污水厂、垃圾处理厂、沙河老桥修复,以及城南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财政筹集资金予以安排,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
3.财政管理机制亟需完善。随着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加强和深化,推进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尚不全面,乡镇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部门预算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中,部分支出没有安排到具体项目,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县乡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县乡事权不够清晰,且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致使乡镇存在等、靠、要的现象;四是专项资金设立不规范,缺乏制度性约束等,五是项目建设推进迟缓,影响资金社会效益的发挥。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受复杂经济形势影响,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前所未有,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今后,我们要继续围绕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解放思想,克难攻坚,奋力拼搏,狠抓落实,着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深化财政改革。落实《预算法》和财税改革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年底前覆盖到所有乡(镇)、办事处。完善部门预算定员定额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建立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专项资金进、出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县对乡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构建涉企、涉农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支付程序、部门职责,形成制度约束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拓宽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健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强化征管措施。坚持抓大不放小工作思路,发扬“抱西瓜不怕多流汗、捡芝麻不怕勤弯腰”精神,查找税源,强化手段,强力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坚决不征过头税,依法开展综合治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耕地占用税追缴工作,尽快将欠缴我县的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加大征收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集聚区内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与各征收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经营、罚没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
3.加快支出进度。对预算安排的项目性支出,要加强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早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今年难以执行或项目结余资金,要尽早收回,调整用于其他亟需项目支出。要加快收回存量资金甄别进度,对于需重新安排的,要尽快安排,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支持民生和发展领域急需项目支出。要严控“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继续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全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财政政策,提升承载能力。继续落实好各项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企业入驻落户。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快特色商业区、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要加快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步伐。要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力度,对适合开展PPP模式的土地储备、环境治理、交通建设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并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要深入研究上级扶持政策,加大对上级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县乡公务员职级并行、乡镇工作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标,以及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等工作。
6.严肃财经纪律。以落实《预算法》为契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把《预算法》作为财政干部的行为准则,严格办事程序,依法抵制各类财经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项规定,及时向县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情况,接受县人大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实现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我们要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鲁山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4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2.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3.2015年全县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4.2015年县本级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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