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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

关于鲁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19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魏卿水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鲁山实际,强化发展举措,应对困难挑战,破解发展难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535万元,占预算69159万元的100.5%,增长6.8%(按可比口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7279万元,为调整预算376412万元的94.9%,增长11.8%(与上年实际完成数相比,下同)。

县本级收入预算为60194万元,实际完成5697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乡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87219万元。县本级支出预算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调整为333949万元,调整后因上级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49566万元,实际支出330516万元,为预算的94.6%,增长12.7%。财政总收入减本级支出、补助乡级支出、上解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年终结余为15725万元。年终结余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9050万元,滚存赤字为3325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4514万元(按要求用于消化赤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4220万元,实际完成48526万元,为预算的109.7%,增长37.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8913万元,占预算的98.4%,增长68.5%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526万元,为预算的109.7%,增长37.7%。本级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11012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调整为83529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新增补助、财政超收等,支出预算调整为88609万元,实际支出869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增长60.2%。财政总收入减去本级支出、补助乡级支出和调出资金等,年终结余162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未向财政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没有安排相应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3150万元,实际完成72375万元,为预算的98.9%,增长15.3%;支出预算为62979万元,实际完成61325万元,为预算的97.4%,增长16.4%;当年结余11050万元,滚存结余66173万元。主要是因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县级预算管理。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5805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53400万元(一般债券10100万元,专项债券43300万元),一般置换债券4658万元。债券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要求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新增债券用于公益资本性支出,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券及非债券政府债务。

2017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8727万元(一般债务57995万元,专项债务60600万元),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141345万元以内。按偿债主体划分,政府债务为11859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6031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101万元;按债权类型划分,政府债券为116756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为5510万元,外国金融组织借款为4651万元,其他债务为1810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可能会有所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经济持续低位运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困难局面,财税部门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圆满完成收入任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多渠道争取上级补助,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依法开展综合治税。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各行业税收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通过综合治税,实现县级收入8000万元以上。举办发票抽奖活动,宣传税法,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依法采取税务稽查、强制扣款等手段,追回税款1.3亿元以上。同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总量,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和县人大确定的收入目标。

用足用活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积极沟通汇报,全年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58058万元。研究上级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积极申报项目,全年新增专项转移支付68446万元。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33718万元。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2.扩投资促增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安排新增债券资金534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沙河治理(道路)、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城区改薄学校、县医院新院区病房楼、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大街和花园路改造、郑尧高速四岗出口加宽、三里河至八里仓道路改建、尧山大道东延、新一高东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

大力拓宽投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储备项目30多个,总投资260亿元。其中:城南水厂主体基本建成,将相河综合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牛郎织女文化产业园两路一河工程、县委新党校暨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完成一案两评编制工作,进入市场测试阶段。同时,按照市政府安排,完成了大西环、大南环鲁山段、鲁平快速通道等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改造和成立的11家投融资公司,积极开展投融资和自主营运,先后融资30亿元,解决了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困难企业救助、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标准化厂房回购等资金短缺问题

3.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理财为民,加大民生投入,全县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5%

支持脱贫攻坚战。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投入财政资金6.1亿元(其中整合资金4.06亿元),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产扶持、易地搬迁、小额贷款、医疗保障、教育扶贫、组织管理等,各项扶贫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为完成脱贫任务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88774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全面改薄,落实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发展特殊教育和党校教育。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教育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2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支持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得到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启动。

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908万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障机制,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出台《鲁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2017年版)》,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水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改善。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1万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支持五个一精品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送基层,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安排资金3265万元,支持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水源保护、退耕还林和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切实保护绿水青山。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探索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支持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支持三农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27907万元,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保险补贴,增强风险保障能力。深入开展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住房保障支出6870万元,足额安排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

支持平安建设。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2908万元,强化政法经费保障,支持社区矫正、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筹措资金1700万元,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4.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理财水平。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取消或停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44项,减少收费630万元。简化增值税税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征前减免税费15140万元,退税2396万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从2017121,取消水资源费,实施征收水资源税。

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健全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乡级补助力度。实行划分范围、核定收支、定额奖励、超收分成、短收不补、一定三年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级政府当家理财积极性。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争取置换债券资金4658万元,逐步将经审计锁定的政府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券,规范政府债务形式,降低政府融资成本。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机制,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开展经营,防止政府隐性债务发生。积极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监管机制,定期组织自查和统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县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流程,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推进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贯彻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推进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转变,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扶贫资金、财政资金安全、预决算公开等专项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加强事前控制。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基本制度、专项风险防控、具体业务操作规程三级内控风险制度体系。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基层财政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财政改革顺利推进,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动力不足,刚性支出强劲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债务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显现;预决算公开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我们已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县级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聚焦“6336”发展思路,围绕脱贫攻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突出生态保护、开放招商、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百城提质、民生改善六项重点,打好主动仗、实现新作为。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程投入,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托底。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奋力推进全县经济发展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在建设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平安幸福新鲁山的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乡级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落实20151月以来的工资改革政策,实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在现行定额标准基础上压缩10%;强力统筹财政存量资金、结转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各项资金,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扶贫开发等重点支出能力。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的作用,以有限的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庞大与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1.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三大攻坚战和六项重点工作

支持脱贫攻坚战。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安排本级扶贫专项资金3550万元,整合各类资金2亿元,保证易地搬迁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投入需求。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金融监管投入,支持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健全政府债务监管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机制,严防隐性政府债务,除政府债券外,不发生其他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保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经费投入,完善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支持平安鲁山建设,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和普法宣传,加强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秸秆禁烧、空气质量监测等工作,搞好城乡环卫绿化运行维护,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整合存量资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力度,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按照东扩南进,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总体思路,支持沙河治理、城南新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强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生态保护、开放招商、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百城提质、民生改善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支持提高产业聚集区、特色商业区和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以及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融资发展能力。争取谋划PPP项目10个,落地开工5个。加大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力度,融资40亿以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发展动力。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经费73790万元,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推动普及高中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1819万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救助等社保支出,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推动社会就业创业,不断完善城乡社保就业服务体系。

支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8709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80元。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扶助。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感知度。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安排资金2650万元,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实施鲁山文艺五大工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39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222534万元,收入总计29692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524万元,加上解支出10400万元,支出总计296924万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乡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县本级收入预算安排6542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4.8%,其中:税收收入41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2%。本级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06809万元(返还性收入40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07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950万元);上年结余、乡级上解等246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6924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1024万元,增长13.1%。加补助乡级支出25500万元,上解支出10400万元,支出总计29692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2380万元,增长7.9%。加上级补助5224万元,上年结余1629万元等,收入总计59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5233万元,加补助乡级支出4000万元,支出总计59233万元。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745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469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92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81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85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53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847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5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县属国有企业预期当年不会产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没有安排对应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76175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6683万元;全县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6971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458万元,累计结余72631万元。主要项目情况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988万元,支出预算为55133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8187万元,支出预算为14584万元。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优化后的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中,积极探索开展财政经济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精准治理能力。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全面推行涉税信息共享,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楼盘、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旅游开发、餐饮服务等领域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大矿产品税费代扣代缴力度,制定分行业、分税种的综合治税方案,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协税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堵塞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预算资金分配速度和拨付效率,不断提升预算执行力。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要求,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相关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清理甄别后收回。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债务政绩考核办法,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实现政府债务规模在控可控。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财政资金要逐步由补建设补运营转变。

提高乡级基本保障能力。继续完善、实行分灶吃饭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级理财积极性。健全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乡级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能力。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县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覆盖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平安幸福新鲁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8年度政府预算公开目录.doc

一、关于鲁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

三、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doc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xlsx

五、鲁山县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说明.doc

五-1鲁山县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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