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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9         浏览次数:

 关于鲁山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鲁山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旅游立县、生态建县、产业兴县、文化强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转中促好,积极作为,着力稳增长、优环境、保平安、惠民生,有力促进了经济企稳向好,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收支预算。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情况县乡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县收入预算合计为77490万元,执行中,县本级调减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69000万元,实际完成70843万元,为预算的102.7%,比上年减收246万元,下降0.3%。全县支出预算为22072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债券、收入调减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19157万元,实际完成3055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7%,增长14.9%

县本级收支情况。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5年收入预算为70032万元,执行中,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本级调减预算收入9922万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60110万元,实际完成60674万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990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发行政府债券、补助下级、收入调减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93496万元,实际完成2798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增长12.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收支情况。县乡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县收入预算为77090万元,执行中,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本级调整了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24040万元,实际完成24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下降59.7%。支出预算为8073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收入调减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1577万元,实际支出38683万元,为预算的93%,下降49.7%

县本级收支情况。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县本级收入为77090万元,执行中调整了收支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24040万元,实际完成24092万元,为预算的100.2%,下降59.7%。支出预算为8073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补助下级3342万元、收入调减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8230万元,实际支出353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6%,下降52.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5850万元,调整后为54575万元,实际完成566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支出预算为53782万元,调整后预算为47541万元,实际完成52648万元,为预算的110.7%。收支结余401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我县国有企业处于关闭停产状态,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所以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政府债务情况

汇总统计县乡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15年底,全县一般性政府债务余额54255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3397元,乡级债务余额858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5年,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完善理财机制,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支持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作为重要任务,围绕两区建设、旅游发展、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生态保护、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六大攻坚”工程,创新财政调控措施,科学谋划,精准发力,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调控经济职能。

谋划实施财政支持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针对影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落实上级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各类资金5700万元,重点用于扩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机制,办理免抵调等政策性减税4481万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筹措资金5400万元,设立“银证通”资金池和还贷周转金,增加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提高融资平台融资能力。筹措资金2600万元,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安排资金8403万元,推进污染治理、环境整治、能源节约利用和秸秆禁烧等,着力打造碧水蓝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支持攻坚工程建设。筹措资金3.23亿元,解决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等。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12亿元,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县乡道路建设欠账以及部分乡镇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置换,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筹措资金2450万元,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拨付资金230万元,支持旅游沿线整治、旅游宣传。安排资金5877万元,推进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精准扶贫。

——加大三农投入,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积极支持粮食增产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并原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11088万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经营,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整合资金1055万元,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完成高标准粮田5.4万亩,打机井61眼,修建渠道72公里为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持。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筹措3240万元,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防灾救灾、疫情防治、农业保险等,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排6350万元,支持防汛抗旱、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管护,进一步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安排1990万元,支持森林培育、生态林业建设和病虫害防治等;安排1288万元,支持退耕还林,推进生态鲁山建设。筹措348万元,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支持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4934万元,建成安全饮水工程92处,为87个村8.11万名群众提供了安全水源。安排14120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和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136万元,改造农村危房1300户。筹措2560万元,对27个党群服务中心和528个党群服务站给予补助,对28个村村室建设给予奖补,村干部报酬提高到月700元、500元、400元。

——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县财政民生支出23.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5%

全县教育支出66438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21.8%。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现城乡统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免除13.41万名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资助1.0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全免。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改造和幼儿园建设。落实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11万元,增长19.8%。强化就业创业支持和公共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4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构建全民养老保险体系,698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116435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80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实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46087位城乡低保对象、3407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9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筹措资金2300万元,妥善解决5.25重大事故伤亡人员救助及补偿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730万元,增长3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参合居民86.35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离休荣军人员医疗费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免疫规划、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支持计生事业发展,支持健全计生服务体系,15612户家庭享受到奖励扶助政策。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1万元,增长23.1%。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和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送戏下乡、电影下乡和艺术创作等,加强文物、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

全县公共安全支出11231万元,增长7.3%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大力支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

——加快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坚持把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各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为集中财力办大事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县共收回存量资金2.88亿元,及时重新安排用于稳增长等重点领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县直91个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提高了预算透明度。

加快PPP模式推广运用。把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适应新常态和政府债务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初步建立了PPP模式制度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了项目库,目前入库项目12个、总投资60亿元。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成政府存量债务清理核查工作。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构建了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巩固财政改革成果。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县乡行政事业单位持卡消费2378万元。财政统发工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完善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改革,实施了协议供货、服务等,节约资金6290万元。完成投资评审项目888个,审减资金1.46亿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改进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内部控制机制、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着力实现以事后检查为主向全过程监督转变。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农资金等检查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五年来,我们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财政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为7.08亿元和30.5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1.51倍和2.03倍,年均增长分别为8.6%15.2%,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财政稳增长保态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和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各位代表,2015年,财税部门面对投资下滑、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积极作为,主动应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下行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财政保障能力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难以全面保障;沉淀资金总量较大,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乡镇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运转困难,以及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财政监督弱化等。我们已高度重视,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结构性改革、强力实施脱贫致富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突出。收入上,国家在继续实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同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同时,鉴于我县骨干企业鲁阳电厂限产降价,有色汇源压缩生产规模,以及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新建项目减少等,税收收入将大幅度减收。综合以上因素,经测算分析,全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5%,各乡(镇、办事处)可根据本地税源状况,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上,增支政策多、刚性强。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实施“六大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完善村级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财政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将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六大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六大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支持工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和激励机制,统筹资金1亿元,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型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集聚区、城南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支持招商引资,落实奖励扶持政策,支持创新招商方式、完善开放平台、优化开放软环境、积极有序走出去、引进来、留得住。加快理顺两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着力拓展工业带动有力、商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努力构建带动经济发展的强大产业引擎。

支持旅游发展。以“山、佛、汤”资源为依托,以建设快速便捷交通网络为抓手,着力构建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有序的旅游环境,安排资金380万元,支持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旅游沿线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等。支持郑尧高速西延、G311国道沿线整治,构建旅游快速通道。

支持生态建设。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支持保护沙河治理和白龟湖流域“三清一净”综合治理。支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安排2200万元,落实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支持文化发展。安排资金1200万元,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财政支农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新增财力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县直单位公用经费压缩10%,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安排扶贫投入3600万元,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的要求,大力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脱贫和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力争全年减贫2万人。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发行额度和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城镇化的综合性作用,推进一批城镇交通、供排水、生态环保等设施建设。支持实施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妥善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

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统筹使用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相关资金,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化培育、生态农业的支持力度。安排5242万元,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等政策。安排3550万元,支持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93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2300万元,支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和县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安排7573万元,落实移民补助,支持移民村后期扶持发展。安排440万元,支持改造农村危房。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3985万元,支持党群服务和村级组织运转,对43个村室建设给予奖补。

——继续加强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让人民群众更多享受改革红利。

支持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620万元,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17700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保障城乡居民低保、五保老人、临时救助、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13300万元,支持“两免一补”,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630元和830元。安排1500万元,落实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安排17500万元,支持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幼儿园和高中建设,优化办学条件,落实中职中专和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奖励扶助。落实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10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范围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0元提高至45元,加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计划免疫、特殊病人救助等。

支持依法治县建设。安排5700万元,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实施司法救助、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安排420万元,加强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支持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工作。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资金157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2016年县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385万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动用上年结余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6280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0652万元(其中:财力安排22004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6955万元、上年结转13652万元),增长17.5%,加上解上级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70702万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乡镇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5955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67537万元;上级补助180628万元(返还性收入35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01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69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3万元,调入资金19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5753万元。

县本级收入安排6753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6863万元,增长11.3%,主要收入项目情况为:

税收收入44802万元,增长25.1%,主要考虑了重大项目建设,以及预期企业经营形势好转等。

非税收入22735万元,下降8.6%,剔除了2015年一次性收入等因素;

支出安排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1730万元,为上年实际执行数的86.4%,比上年预算增长20.9%。预算安排,加补助乡镇支出1207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116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0万元,上年结转2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50万元,支出总计为263854万元。

基本支出安排6.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28.5%。其中: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亿元,主要是按政策足额安排干部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和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等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定额标准安排;

项目支出安排17.2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1.5%。主要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社会管理、交通项目建设、一事一议、文化、惠农补贴等专项补助;县级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项目和城市建设等支出;非税等列收列支安排;预备费按法定要求安排;预留资金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养老金、乡镇工作津贴、公车改革补贴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310万元,增长25.8%,加上级补助、动用上年结余等,基金收入总计为4163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1441万元,加调出资金194万元,支出总计为41635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310万元,增长25.8%,加上级补助8431万元、上年结余2894万元等,收入总计为416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0240万元(县本级收入安排29109万元,上级补助8431万元,上年结余2700万元),加补助乡镇1201万元,调出资金194万元,支出总计为41635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5850万元,同比增长24%;支出安排53782万元,同比增长20.57%。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安排38000万元,支出安排4154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7850万元,支出安排1223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都处于关闭停产状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与支出不再安排。

三、2016年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按照上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2016年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2016年要基本完成以下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改革范围,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数量要明显减少。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县级财政对本级预算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201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2016年财政预算规模。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探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措施,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支出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推广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推进项目库项目落地。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的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优先安排。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

依法加强财政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跑冒滴漏。坚决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全面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民生、支持县域经济提档升级,是财税部门职责所在。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解放思想,积极应对,奋力拼搏,确保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鲁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下载:报告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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