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1-00002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义务教育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评选表彰教师楷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浏览次数:


高中、中心校局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敬业,立德树人,推动鲁山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夕表彰十名教师楷模和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的范围是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师楷模、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是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是符合规定范围的学校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在职管理人员。

二、表彰名额

2021年拟表彰29名教师楷模(从历年优秀教师中推荐)、鲁山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共599(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110名教学直奖。城镇学校教师选派到农村支教人员随受援单位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优先。

三、评选条件

教师楷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018至2020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含民办学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除外),2019年以来教师节期间已表彰过的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参加评选必须符合校(园)长参加培训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参加评选必须按规定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

教师楷模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从教10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一线;

2、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参与非法组织

2、违规收费、向学生推销摊派辅读材料;

3、违背《鲁山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举办有偿辅导班或参与社会办班;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本学年内因旷工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或因请假不能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

6受党、政纪处分未到期或未解除的

7中、高招,期中、期末调研考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差或退步明显的;

8、安全意识不到位,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

四、推荐要求程序和办法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在评选推荐时既要面向全体教职工,又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学校倾斜,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教师应占推荐总数的60%以上。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先推荐。

3、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工作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方可上报,不通过公示上报者取消评先资格,指标作废

4、各单位评审后统一等额上报,不得突破分配的推荐名额。

5、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务2021825日前将有关材料打印成一式1份上报县教育系统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程序、评选委员组成及评审结果等

22021年鲁山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2021年鲁山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及局监察室公章(含电子版,邮箱为lsjtjrsk666@126.com)。

4、每个单位推荐一名教师楷模人选,非今年的优秀教师人选者,需另交先进事迹材料1份。

、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鲁山县教育系统评先表彰工作领导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

评选教师楷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密切配合,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先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在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激励作用。

 

  二0二一年八十九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