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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5-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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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改建项目 | 鲁山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董周乡大元庄村二组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改建项目位于鲁山县董周乡大元庄村二组,项目在原址改建,不增加占地面积。项目拟扩展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种类,增加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精(蒸)馏残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汞废物、废酸、废碱、石棉废物、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同时对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规模进行调整,改建后全厂年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5000t/a。生产工艺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计量→卸车暂存→装车→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0.1112t/a、氨0.0545 t/a、硫化氢0.0098 t/a、氯化氢0.0187 t/a、硫酸雾0.0072 t/a、铅尘0.00031 t/a。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平顶山市 2024 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环委办〔2024〕13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运营期储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氯化氢等废气由负压通风系统引至“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涉 VOCs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指标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及废含油抹布、手套劳保用品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等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连同项目经营的危险废物一块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触及的所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存放转出必须合法合规。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