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6/2024-00089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平顶山市晨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晨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顶山市晨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平顶山市晨航塑业有限公司

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兴工路2号院

河南百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晨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兴工路2号院,租赁平顶山市鲁山亚星炭素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现有车间及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厂房面积2478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建成后年产750吨塑料遮阳网。项目劳动定员2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生产24h。项目采用再生塑料片料、色母粒为主要原料生产遮阳网;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搅拌→熔融吹塑→收卷→破丝→经编→分卷→成品。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03t/aVOCs0.6930t/a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运营期熔融吹塑废气经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共同经污水管网排入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先进高效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分批回用于吹塑工序,废过滤网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