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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自然生态保护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改建工程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起点为鲁山县振兴路与 S234 焦新线交叉口处。终点为鲁山县 S234 焦新线与规划钢厂路南延交叉口

   

平顶山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改建工程,项目在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改建。路段起点位于鲁山县振兴路与S234焦新线交叉口处,沿现有省道S234焦新线向西过石佛寺村,与拟建机场北连接线相接后,继续向西至规划钢厂路南延交叉口处结束,路线全长3.888km。改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33.5m,路面宽24.5m,设计速度60km/h。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做到“八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大型运输车辆,尤其对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求密封、包扎、 覆盖,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使用;运营期,桥面及路面雨水径流经排水沟渠流入雨水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鸣笛,设置隔声围挡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回用或综合利用于路基回填使用,行驶车辆的遗漏物及过路行人丢弃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沿线洛河支流头道川为Ⅲ类水体,项目公路投入运营后,运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附件:S234焦新线鲁山县楼张至瀼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取码: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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