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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东方氟业科技有限公司80万吨/年低品位萤石矿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东方氟业科技有限公司80万吨年低品位萤石矿资源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80万吨年低品位萤石矿资源利用项目

平顶山东方氟业科技有限公司

鲁山县观音寺乡马三庄村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原鲁山县冠华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5.56公顷;项目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5万元,占投资的1.4%;年处理80万吨低品位萤石矿,年产萤石精矿粉22万吨,副产品细沙40万吨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厂房,库房上方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安装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两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设置自动洗车装置。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球磨冷却水经暂存水池暂存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后用作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除尘器收集颗粒物作为产品外售,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附件:平顶山市东方氟业科技有限公司(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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