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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15万立方沥青搅拌及1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15万立方沥青搅拌及1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 日-2022年 34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15万立方沥青搅拌及1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

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

河南省增绿护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鲁山县辛集乡四山村,由年搅拌15万立方沥青及120万吨水泥稳定土两条生产线。占地面积面积约5333平方米。沥青搅拌生产工艺:石子、矿粉、沥青→计量配比→-搅拌→成品;水泥稳定土工艺:水泥、石子、水→-配料→搅拌→成品。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筛分、上料、搅拌等工艺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沥青储罐呼吸孔、沥青拌合及下料产生的沥青烟采用冷凝+电捕集+活性炭吸附措施,达标排放。原料库设生产车间设置喷雾装置;地面硬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噪声处理措施: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减震、隔音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到生产系统。焦油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是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附件:平顶山市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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