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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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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钾长石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钾长石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 28日-2022年 3月 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29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钾长石改建项目 | 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 | 鲁山县熊背乡交口村 |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钾长石改建项目位于鲁山县熊背乡交口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该公司现有一条生产钾长石精粉生产线,生产工艺:钾长石半成品(粒度≤3cm)→破碎→球磨→除杂→脱水→产品。本次改建项目是以钾长石原矿为原料,经过破碎、筛分、除铁、清洗、脱水,生产钾长石半成品(粒度≤3cm),自用于精加工。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2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安装雾化洒水设施;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破碎和筛分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地面硬化;厂区和道路设置洒水装置。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噪声防治措施:产生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颗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当地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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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鲁山县志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钾长石改建项目(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