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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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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三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水稳碎石100万吨、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三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水稳碎石100万吨、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水稳碎石100万吨、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 鲁山县三源矿业有限公司 | 鲁山县张店乡郭庄村庙东组 |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鲁山县张店乡郭庄村庙东组,项目占地面积13334.88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水泥和粉料罐仓顶均设置1套主动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混凝土搅拌楼上料、搅拌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再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道路和厂区硬化;生产车间全密闭;厂区出入口设置冲洗装置。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混凝土运输罐车内部、作业区地面冲洗、车辆冲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过砂石分离、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声罩、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附件:三源矿业水稳碎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报批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