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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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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鲁山县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鲁山县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大家好!
为确保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的发生,请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0年实施以来,已步入第16个年头,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上调至150元。为帮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足不出户实现资格认证,我们的认证方式可以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河南社保APP(三者选一)自助进行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认证效率,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资格认证对象
凡年满60周岁且正在鲁山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线上自助认证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一年内可进行多次资格认证。
三、认证结果处理
(一)凡在此期间按时参加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继续正常发放待遇;没有按时参加认证的人员,停止发放待遇。暂停发放人员再次年检认证通过后次月补发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已去世的,请家属尽快前往居住地乡、(镇)社保所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
(二)凡涉及到弄虚作假、死亡冒领、骗取待遇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待遇,核实情况,实施追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证流程
(一)“豫事办”认证步骤
1.打开手机进入“豫事办”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注册并登录,点击“社保资格认证”模块。
2.根据社保待遇人员类别,选择河南省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核对认证信息,点击“前往认证”进行采集人脸认证;
3.将摄像头对准认证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显示认证成功就好了。
(二)“河南社保”手机APP
注册→登录→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刷脸→待系统提示“比对成功”即完成认证。
特别提醒:城乡居民新增到龄人员需在到龄当月做首次认证!
温馨提示:不仅可以为自己认证,还可以为他人认证哦!若为他人认证,在他人认证界面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信息,根据以上操作步骤,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线下辅助认证:长期卧床不起、因病相貌变化较大、精神失常等无法通过自主认证人员,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当天报纸照片(照片需清晰显示报纸日期),家属携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上报乡、(镇)社保所,社保所汇总上报县综合保险中心办理人工认证。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