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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鲁山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及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鲁山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及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及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LZC2014-Ag03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年度 | 包号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 |
A包 | 2013 | 技术设备 | 台式电脑,彩色激光一体机等 |
B包 | 2014 | 网络设备 | 摄像头,视频终端,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网关,防病毒软件,准入、补丁系统,电磁屏蔽机柜,负载均衡等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中A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B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各包具体要求:
A包:具有台式电脑、彩色激光一体机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B包: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软件企业资质、安全防范资质、ISO9001_2008质量认证证书及电磁屏蔽机柜、视频终端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6.企业须提供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申请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5-57935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