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47/2026-00415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乡镇局委信息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
次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遗0037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鲁山县汇源办事处鲁平大道东段南东方国际花园9号楼2单元2-902,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25)鲁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124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 09月03日
【关闭】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