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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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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牧计〔2012〕7号)文件精神,我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文件,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全县所有年出栏50 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备案,规模养殖场(小区)上报的病死猪,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实行耳标、病死猪照片、处理场照片及网络信息和纸质信息备案,并由养殖场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现对全年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2023年全县共处理病死猪59044头(高温处理)。其中: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58439头,自行处理565头,深埋0头。
附件:鲁山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统计表.pdf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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