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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次数:

鲁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是营造安定社会环境、优质营商环境、良好生活环境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人民群众带来最真切的公平感和获得感的坚强保障。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法治政府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鲁山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的组织领导。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引导党组成员认真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不断提高党组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三是加强行政监督。督促党组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督促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局里内部层级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力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平顶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平顶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执行,其中对于涉企的“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的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做到即时办结。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依照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的权责清单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了《鲁山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日常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清单落实。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及时将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监管。制定《鲁山县医疗保障局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医保信用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优化公共服务。一是依托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务服务平台、豫事办APP、河南税务公众号等网络办理渠道,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参保信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各案、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业务都可在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及医保各类业务查询与经办的“一网到达、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二是我单位要求负责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承保待遇的保险公司一起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实施“一站式”报销、“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政策,持续开展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公示限期办结时间,将医保服务集中整合,切实杜绝群众办事“多头跑”现象。三是线上通过美篇、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提高企业、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线下印制《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评价表》摆放在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对于涉及本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处置,尽快办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政规范性文件建设机制。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坚持党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所制定的医保政策、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机构职能、部门预算等信息及时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认真听取意见。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于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三)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对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意见较多的;拟作重大修改的;实施期限过久的;县司法部门认为需要评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并及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坚持依法决策,决策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依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全面公开,关系民众利益的听取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的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组织专家讨论,重大决策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鲁山县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制度(试行)》,内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涉法涉诉案件、鲁山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法治教育宣传、培训提供指导意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执法各项制度。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4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执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设政务公开等栏目,将医保各项政策措施、工作信息、投诉举报电话权责清单等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公示,使医保部门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采用视频讲座、网络授课、现场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在岗的14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证年审资格考试。

六、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工作

不定期深入“两定”机构开展督查检查工作,2021年度对全县214家两定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全县214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40家两定机构下发了基金监管意见书;暂停医保刷卡业务31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家,追回基金235万余元。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案件4起,追回基金80485.18元,并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二倍罚款160970.36元。

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宣传

(一)开展多渠道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对法治政府创建的宣传工作提供整体指导。在发挥好我局现有普法宣传栏作用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报纸、网站、印刷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信息,开展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多举措、多渠道宣传法律法规和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信息,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参加如反间谍法宣传等法治政府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选取医疗保障局机关、医保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服务对象及群众,两定机构工作人员作为受访对象共计发放100余份调查问卷,群众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基本了解,对本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效率、服务态度,本地普法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扣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坚持业务和法治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动我市医保领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鲁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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