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府采购充满“阳光的味道”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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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府采购充满“阳光的味道”
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印发了《鲁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字〔2020〕120号)。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自2021 年1月1 日开始试行,2021年7月1日全部实现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应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 日公开采购意向。但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县直各预算单位需通过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格式在线填报并发布采购意向,由系统自动发布在鲁山县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栏目。
该工作有助于供应商提前获知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了采购绩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让政府采购充满了“阳光的味道”,为打造阳光采购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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